1、压车柱、单体及加长杆必须配套使用,严禁混用。
2、压车柱与单体之间用专用“穿心销”,并用销钉固定。
3、压车柱与加长杆之间用“穿心销”或螺栓连接,“穿心销”或螺栓必须穿过压车柱及加长杆的通孔;“穿心销”用销钉固定,螺栓用螺母备牢。
4、防倒绳悬挂位置处于压车柱加长杆上端2/3以上处,单个压车柱防倒绳使用两根,防倒绳之间的最小水平夹角要求大于90°。生根点高于悬挂端,且处于绷紧状态。
5、防倒绳采用不小于Φ3.6mm钢丝绳或链条,链条钢筋直径为2.8mm~3.6mm。防倒绳两端必须有固定钩,固定钩钢筋直径不小于Φ5mm,总长度为700~800mm。
6、压车柱采取防下坠措施。
7、液压单体使用要做到“加压不加长”(目前井下再用的小单体液压支柱有两种:①小行程的小单体液压支柱:DN08-250/80型,工作行程为210mm,最大高度为800mm,加压时其伸长量应不大于100mm;②大行程的小单体液压支柱:DN10-250/80型,工作行程为300mm,最大高度为1000mm,加压时其伸长量应不大于150mm)。
8、挪动钻机前,必须将压车柱全部卸下,整体移离钻机底盘,并安全放置。
9、巷道或钻场高度超过5m的打钻地点,不建议采用压车柱稳固钻机,可采用地锚等稳固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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